2018年10月23日上午,河口沃農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到縣林業局申請辦理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為了能夠給廣大農民用戶有品質上的保證,提供高質量、高要求的生產和經營苗木,也為了更好的監督和指導。河口縣林業局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認真核實,由分管副局長鄧永利帶領種苗站工作人員于當天下午到橋頭鄉進行實地查驗。
經查驗,該苗圃位于河口縣橋頭鄉郵政局斜對面,生產面積10畝,主要樹種為桔子苗、柚子苗,屬于經濟林苗,主要經營方式為批發、零售,經營地址位于河口縣橋頭鄉白黑村茶場。經過嚴格審核查驗,該公司符合辦證條件。我局將在五個工作日內日給予發證。之后,我局將加強對被許可人的監督檢查,實行動態管理,及時了解掌握被許可人登記項目、生產經營條件變化、生產經營檔案建立等生產經營動態情況;了解被許可人執行林木種子檢驗、標簽等情況;重點檢查被許可人是否存在生產經營假劣林木種子行為,是否按照被許可核準的名稱、地點、種類、有效區域、經營方式生產經營林木種子,是否有偽造、變造、買賣、租借許可證的行為,是否設立分支機構或者變更項目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林木種苗生產經營活動有序進行。
我局對于每一份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都按照“四個嚴格”認真審核發放,即“嚴格實行分級發放、嚴格審查申報材料、嚴格填寫注明事項、嚴格審核發放對象”,2018年以來,我局共辦理了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25份。
林木種苗是林業建設的重要基礎,林木種苗質量的好壞直接關系到林業建設成效。因此,《種子法》第二十條和第二十六條規定,主要林木商品種子生產和林木種子經營實行許可制度,以確保林木種子質量,維護林木種苗生產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滿足林業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需要,防止達不到質量要求的林木種子流入市場和使用環節,給林業生產和生態文明建設帶來危害。我局全面貫徹執行許可制度,把落實許可制度作為貫徹落實《種子法》的關鍵步驟和基本措施抓實抓好,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傳和指導力度,加強監督管理,嚴格規范審核發放程序,嚴格規范生產經營秩序,營造有序、良好的發展環境。(圖/文葉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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